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督查办法 发布日期:2019-04-10
为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现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确定安全检查与督查相关人员职责,提高实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展。特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督查办法。 (一) 教学实验室 牵头领导:主管教学的院领导 督查小组成员:教学实验室实验员 督查时间:每两周一次,固定时间 检查要求:针对规章制度、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及安全设施的管理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需现场反馈,并督查上一次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检查时,需携带打分表,记录检查时间、检查打分、实验室打分情况等信息。检查结束后,对打分表进行统计,汇总卫生安全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院实验中心归档相关材料。 奖惩措施:对所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状况优秀的实验室负责人员进行表扬及奖励,在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优、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对所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状况差、不负责任、工作消极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惩罚,问题严重者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学生、指导教师奖惩措施按照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院实验中心归档相关材料。 (二) 大学生创新实验室 牵头领导: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督查小组成员: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大学生创新实验室实验员、大学生创新项目导师代表(轮值班) 督查时间:每两周一次,固定时间 检查要求:针对规章制度、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及安全设施的管理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需现场反馈,并督查上一次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检查时,需携带打分表,记录检查时间、检查打分、实验室打分情况等信息。检查结束后,对打分表进行统计,汇总卫生安全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院实验中心归档相关材料。 奖惩措施:对所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状况优秀的实验室负责人员进行表扬及奖励,在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优、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对所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状况差、不负责任、工作消极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惩罚,问题严重者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学生、指导教师奖惩措施按照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院实验中心归档相关材料。 (三) 研究生实验室 牵头领导: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督查小组成员: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实验室实验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轮值班) 督查时间:每两周一次,固定时间 检查要求:针对规章制度、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及安全设施的管理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需现场反馈,并督查上一次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检查时,需携带打分表,记录检查时间、检查打分、实验室打分情况等信息。检查结束后,对打分表进行统计,汇总卫生安全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院实验中心归档相关材料。 奖惩措施:对所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状况优秀的实验室负责人员进行表扬及奖励,在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优、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对所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状况差、不负责任、工作消极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惩罚,问题严重者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学生奖惩措施按照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院实验中心归档相关材料。 (四) 科研实验室 牵头领导:主管科研的院领导 督查小组成员:科研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督查时间:每两周一次,固定时间 检查要求:针对规章制度、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及安全设施的管理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需现场反馈,并督查上一次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检查时,需携带打分表,记录检查时间、检查打分、实验室打分情况等信息。检查结束后,对打分表进行统计,汇总卫生安全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院实验中心归档相关材料。 奖惩措施:对所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状况优秀的实验室负责人员进行表扬及奖励,在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优、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对所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状况差、不负责任、工作消极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惩罚,问题严重者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院实验中心归档相关材料。
天津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