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4〕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1.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书记 院长
副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成员: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2.学院转专业工作面试组
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成员:相关系(部)主任
监督:学院纪委书记
秘书:教学秘书
二、专业拟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普通类 |
特殊情形类 |
||||
大一 |
大二 |
大三 |
大一 |
大二 |
大三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7 |
1 |
1 |
1 |
1 |
1 |
软件工程 |
8 |
1 |
1 |
|||
物联网工程 |
15 |
1 |
1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 |
1 |
1 |
|||
数字媒体技术 |
2 |
1 |
1 |
|||
人工智能 |
4 |
1 |
1 |
|||
(注: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本人申请,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可优先考虑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普通类
1.准入要求: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应修读高等数学(A、B、C、D、F)课程和大学物理(A、B、C)课程,通识教育必修课高等数学须及格及以上。转入软件工程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物联网工程(天津市一流专业建设点)学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所有规定修读课程须全部通过且无补考记录,通过学院转专业考核。
2.对申请转入人工智能学院的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普通类学生,根据申请进入各专业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按照接收人数与面试人数1:1.5进行)。特殊情形学生全部进入面试。
3. 考核内容和形式:符合条件学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认知和适应性、专业学习积极性、职业发展需求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成绩计算和排名:转专业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折合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对参加面试普通类学生的转专业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接收名额择优进行录取。
5.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原专业所学课程学分经转入学院认定后,达不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必修课学分要求的60%,学籍应注册至下一年级。大二、大三转专业的学生,原专业所学课程学分经转入学院认定后,达不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年级应修学科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的60%,学籍应注册至下一年级。
(二)特殊情况类
1.准入要求:对申请转入人工智能学院的本科生按照转入条件(见津科大发[2024]82号第十一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2. 考核内容和形式:符合条件学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学生学习能力和转入意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高于60分方可视为面试考核合格。
3.成绩计算和排名:转专业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折合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对面试考核合格学生,进行转专业考核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接收名额择优进行录取。
4. 因特殊情形转专业的学生,学院视具体情况为其注册相应年级学籍。其中涉及津科大发[2024]82号文件中第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学生学籍注册至下一年级。
四、工作流程
转专业申请工作进程以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时间进度为准,在每年春季学期进行,分以下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 |
接收学生申请材料 |
第二阶段 |
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
第三阶段 |
材料审核、组织面试 |
第四阶段 |
学院公布全部面试学生的综合成绩 |
第五阶段 |
学院将学生的综合成绩上传转专业系统 |
第六阶段 |
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统一处理两个志愿后,形成学院拟接收名单 |
第七阶段 |
与学生签订拟录取确认书 |
第八阶段 |
学院公示拟接收名单 |
第九阶段 |
将名单及学生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
第十阶段 |
办理转入学生学籍 |
申请学生递交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内容 |
1 |
转专业申请书 |
2 |
成绩单 |
3 |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
4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5 |
其他证明材料 |
转专业的学生应按照当学期选定的课程继续完成修读,不得中途退课、放弃参加课程考试,成绩正常纳入平学分绩点计算。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课程由我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桑潇(邮箱:sangxiao@tust.edu.cn) 联系电话:60600982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解释。
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