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班级成长顾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5-30
第一章 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院成长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成长顾问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使成长顾问工作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成长顾问是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成长顾问应努力成为班导师、辅导员的好助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三、设立成长顾问岗位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重要渠道。加强成长顾问队伍建设是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 四、成长顾问是培养和加强大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重要措施,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方式,对大学生成长发展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 成长顾问的选聘 一 、成长顾问的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一般为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担任校、院、班中主要学生干部及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老师、同学服务,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行为端正,无违纪处分; 4.具备一定的沟通交流能力、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执行力强,有创新精神,勇于实践; 5.学习成绩良好; 6.天津科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三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成长顾问的聘任: 1.申请成长顾问需自行报名,聘任需通过笔试、面试两个阶段,所有考试结果均进行保留; 2.新生班级每班配备一至两名成长顾问; 3. 成长顾问实行聘任制度。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若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则进行更换。可在前期聘任选举过程中所产生的备选人员中进行再考核并任命。试用期完成后颁发聘书; 4.成长顾问实行考核制。 第三章 成长顾问的职责与要求 一 、成长顾问的职责: 1.成长顾问在辅导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根据校、院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按时参加例会,并定期向辅导员汇报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将有关学生工作的信息与要求传达到班级学生,发挥桥梁作用; 3.了解班级学生情况,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正常有序的学习、生活秩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介绍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经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调整学习方法,树立专业意识,明确职业目标,促进所带班级优良学风的形成; 5.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培养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指导和参与班级工作及班级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争创“文明宿舍”,做好学生情况记录工作; 6.完成院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长顾问工作要求: 1.成长顾问学期初应有工作计划,期末进行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及时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 做好学生日常事务性工作,特别是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3.每月检查所在班级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至少二次,每周检查早自习不少于二次,并如实填写出勤记录表; 4.主动指导班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并将活动总结上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每月至少到宿舍走访一次; 6.及时收集班级学生对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了解所带班级学生的心理动态,定期参与成长顾问工作例会,及时上交成长顾问工作周报表,跟踪记录本班“三困生”情况。经常向辅导员汇报学生情况。 第四章 成长顾问的考核 一、成长顾问的考核: 1.成长顾问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考核; 2.成长顾问在学期末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效果、工作责任心等方面。考核评价包括:辅导员评价(30%)、学生评价(40%)、成长顾问自评(15%)、成长顾问互评(15%); 3.成长顾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称职三个档次; 4.优秀成长顾问的名额不超过学院成长顾问总数的30%。 二、成长顾问的奖惩: 1.工作认真、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成绩优异的成长顾问,可以参评优秀成长顾问,给予“优秀成长顾问”荣誉称号,学院每学年对优秀成长顾问进行表彰; 2.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优先从“优秀成长顾问”中选择; 3.未能履行规定工作职责,考核不合格的,下学期取消其成长顾问资格。 第五章 附则 一、本办法于2016年7月1日由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制定; 二、2019年8月,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更名人工智能学院后,沿用该办法,并于2020年1月3日由人工智能学院团委修订并讨论通过,自即日起施行。 人工智能学院团委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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