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31

为更好的展现人工智能学院师生风采,充分宣传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增强学术影响力,扩展对外交流合作新途径,推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天津科技大学人工智能教育科普基地拟向全体师生征集人工智能科技作品,其中优秀作品将在人工智能教育科普基地和大数据体验馆进行宣传展览,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止。

二、征集对象

人工智能学院全体师生。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选题:

作品方向和主题不限,但必须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相关,展示人工智能领域的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

(二)提交格式:

1、实物作品:主要包括科技发明制作,该类作品需提交实物、电子版作品登记表和纸质版展览申请书。

2、电子作品:主要包括系统、网站、平台、算法等,该类作品需提交电子版作品登记表、短视频和纸质版展览申请书。短视频主要对作品进行介绍,结合应用场景对现实意义、使用方法、应用方向等进行详细说明。视频应逻辑清晰,生动鲜活,吸引力强。视频时长约1-2分钟,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576。

四、提交方式

作品登记表和电子作品发送至邮箱songchen@tust.edu.cn,实物作品和纸质版展览申请书交至滨海西校区8-206。

五、评比方式

评比环节将邀请学校、学院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担任评委,对作品进行评审打分,按照排序评选优秀作品入选展览,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展览方式

作品将以科普基地和体验馆为依托,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党政机关、各大高校、本校师生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广泛的科普展览和现实体验,在最大程度上展示作品,提高影响力,促进成果转化。

七、展览说明

1、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如有侵权行为,一切后果由投稿人承担。

2、凡入选作品,其知识产权均归原作者所有,科普基地和体验馆仅作展示。

3、实物作品展览期间,在不影响正常参观活动的前提下,原作者可以将作品短期借回。

4、所有作品展览满一年后将归还原作者。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2-60602063

附件1:作品登记表

附近2:展览申请书

人工智能学院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一

附件二


审稿人:宋绍玮 肖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