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学生教育管理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2024-05-30
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我院学生管理要求,特提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实验室的安全稳定和仪器设备,不得有损害实验室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第二条 学生不得在实验室内组织、策划、参与影响实验室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活动。进出实验室不得喧哗嬉闹。
第三条 学生不得在实验室内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登录非法网站或制造、传播、散布影响社会和校园安全稳定等有害信息。
第四条 实验室实行准入制度,学生进驻实验室须获得学院审批通过。获得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出实验室时需进行门禁验证。
第五条 学生不得擅自带非本实验室学生进出实验室。如违犯,学院会根据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六条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按需分配,务必妥善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卸或者带出实验室。
第七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应进行一定安全教育及培训,不得在实验室内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煤气炉、电磁炉等易燃易爆物品。保持物品摆放整齐,走道畅通,以便发生意外时能及时疏散人群并采取紧急处理。
第八条 遵守值日生制度,实验室一日一扫,垃圾一日一清。不得携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第九条 实验室内设学生管理员,负责实验室内学生的日常管理。协助实验室老师做好实验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 实验室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请注意检查所用仪器是否关闭,最后离开人员请关闭总电源、关闭门窗。
第十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计算机学院实验室所有学生。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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