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9-10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18〕157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以及《天津科技大学推荐2020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补充说明及要求》相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遴选人工智能学院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遵循规范、透明的推荐流程。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评价,引导学生树立尚德尚学、勇于创新的优秀品质。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包含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和研究生导师代表在内的人工智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遴选工作小组将全面负责学院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组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且无学术不端行为。
        2. 热爱所学专业,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3. 申报者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招生的体检标准。
        4. 绩点排名要求:申报者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25%(其中:申报研究生支教团类、“2+3”辅导员类推免生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30%)。
        (二)破格推荐条件
        如具备基本推荐条件中第1、2、3条,且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30%,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也进行破格推荐。
        1.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者。
        2.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称号等)者。
        3.以第一作者(且须有本校教师为通讯作者)撰写本专业学术论文且被SCI、EI、SSCI、CSCD或CSSCI检索源期刊发表或录用。
        4.以主要完成人(前五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者。
        5.以主要完成人(前两名)取得发明专利授权者。
        6.在校期间服兵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
        7.截止2019年8月31日,获得下列成果之一者(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1)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外研社杯”英语系列竞赛等比赛中获全国决赛第二等级奖及以上,或省级赛区第一等级奖及以上奖项者,其中集体获奖项目为全部成员;
        (2)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其他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第一等级奖及以上奖项者,其中集体获奖项目为全部成员;
        (3)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获全国第二等级奖及以上奖项者,其中集体获奖项目为全部成员。
        四、推荐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普通推免生满足基本条件或破格条件即可被列为推荐免试对象。
        (二)专项推免生
        1.优秀创新人才类推免生
需满足基本推荐条件中第1、2、3条,且截止2019年8月31日,获得下列竞赛奖项者(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并经两名本校相关专业教授和一名本校参赛组织单位负责人联名推荐,作为优秀创新人才单独推荐。
作为代表队负责人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高水平比赛中获全国决赛第一等级奖项者。
        2.“2+3”辅导员类推免生
        满足基本推荐条件或破格推荐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曾担任学生干部,对学生工作的规律和方法有一定的了解,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3)组织纪律性强,有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志愿,服从组织分配。
        3.研究生支教团类推免生
        满足基本推荐条件或破格推荐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与艰苦环境适应能力;
        (2)专业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够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3)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志愿服务经历与奉献精神,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五、推荐程序及步骤
        (一)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推免工作时间进度安排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教务处备案,提前向学生公布。
        (二)向学生宣讲2020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相关政策、选拔条件、选拔流程等,动员学生积极报名。
        (三)组织学生报名。申报者提交书面申请,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注明申报类别,并提交各类相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审核。学院对申请者全部材料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确定复试名单。
        1.计算学生三年平均绩点及专业排名;
        2.根据推荐条件筛选有效报名学生名单;
        3.计算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对有效报名学生,依据公式计算: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三年累计平均成绩×80%+综合测评成绩×20%,其中三年累计平均成绩为三年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折合成百分制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察学生的基础素质和学生发展素质。
        4. 对所有有效报名学生分专业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5.将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分配至各专业,按复试人数:推荐人数=2:1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学生名单。本年度各专业分配名额(不包括“2+3”和支教团系列)如下,“2+3”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类推免生名额不限。

相关附件:
  • 01.人工智能学院2020届推免工作时间进度表
  • 02.人工智能学院2020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 03.人工智能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价指标
  • 04.人工智能学院2020届本科学生推免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