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1-03-26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订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和复试工作督导小组,学院纪委监督。 二、招生计划 学院今年预计招生名额为89人,其中:软件工程(学术学位)30人(含2名推免生);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含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三个方向)59人(含少民骨干计划和退役士兵计划各1名)。 三、复试方式 1、总体要求 考生要充分做好复试各项准备,灵活处理复试准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打造满足复试要求的软硬件环境,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学校和学院发布的有关信息,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服从并配合复试工作人员安排,守法依规,诚信参加复试。 2、复试平台考生端软硬件要求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以腾讯会议、钉钉会议系统平台作为备用复试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调试好上述软件,复试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立即切换到备选平台。复试过程中,如果突遇网络中断等情况,复试考场的考务助理会第一时间联系考生,如联系不上考生则视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复试时原则上要求考生端采取“双机位”。正前方“机位一”摄像头位于考生正前方,确保能够拍到考生头部及双手,复试人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手部动作;侧后方“机位二”摄像头要保证能够从侧后方拍摄到考生本人、考试环境和考试屏幕(如图1所示,详见附图)。 建议正前方“机位一”使用笔记本电脑(含摄像头)或台式电脑(外置摄像头、麦克风及音响),侧后方“机位二”使用笔记本电脑、手机或iPad等移动终端。如果使用移动终端,请提前准备支架类的固定装置。若使用手机(无论“机位一”或“机位二”)须提前办理呼叫转移,以免复试过程被来电打断影响面试成绩。同时考生需保证报考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畅通,以便考务人员进行紧急联系,报考时所填的手机作为应急联络使用,不得作为面试设备,不得干扰面试过程。 电脑操作系统须Windows7以上版本,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使用浏览器登录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手机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 考生手机须使用稳定的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各类耳机。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保证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过程中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3、测试演练 考生应按照学院统一安排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及时排查设备和网络的问题和隐患。 四、复试过程 1、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3月30-31日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具备复试资格的一志愿考生须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公布的时间参加复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查看缺额信息并填写报名信息,学院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后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完成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须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学院通知的时间参加复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资格审查 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 考”。考生通过复试平台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二),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3天内)由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通过远程复试平台上传相关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箱至cirenlamu@tust.edu.cn。 材料包括: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就近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对无法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 (5)《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在研究生院网站或本细则附件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7)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8)参加科研或学科竞赛的相关材料(需加盖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 (11)通过研招网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缴纳复试费,标准:90元/人。 其中(1)、(2)、(3)、(4)、(9)、(10)、(11)、(12)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以先提交有本人手签的扫描件,入学时重新按上述要求提交。如果发现上述材料作假,则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取消学籍。 命名规则:专业+姓名+材料名 以上材料应按要求进行提交。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复试时,复试工作人员结合复试平台提供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审查核验。必要时可要求考生在线展示有关材料。 对于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1)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2)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的;(3)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1年9月1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4)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4、复试差额比例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第一志愿上线合格生源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名额用于调剂。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软件工程(学术型)差额比例为200%左右,电子信息(专业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3个方向)比例为200%左右;如果符合调剂资格的考生报名人数不多于招生计划时全部进入复试名单。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5、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每部分各100分,总分300分,具体如下: (1)专业知识: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大纲》组织命题内容,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表现。 (3)外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 (4)同等学力加试考核也采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每门课合格分数为60分)。 (5)复试考核过程全过程记录,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考生网络复试过程全程录屏,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 (6)不予录取的几种情形: 专业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 (7)根据复试需要,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6、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不同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成绩,满分为30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7、录取 专业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根据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一志愿考生查看待录取情况即完成录取程序。 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调剂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8、调剂 (1)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分第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第一志愿上线合格生源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名额用于调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天津科技大学有关调剂规定。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调入专业所属一级学科门类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如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能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专业。本学院不接受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本院不接受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 (6)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如第一次调剂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继续启动调剂工作,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8)未涉及部分参照教育部和学校文件执行。 五、监督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附件三)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学院举报电话:022-60600986(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rgzndzb@tust.edu.cn。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西院8号楼208,邮编:300457。 本细则解释权归天津科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人工智能学院 2021年3月26日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