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9-10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遴选人工智能学院2025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遵循规范、公开透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的原则,遵循规范、透明的推荐流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推荐,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 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包含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和研究生导师代表在内的人工智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一)和智能科学与先进制造实验班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二)。遴选工作小组将全面负责学院 2025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组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推免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院纪委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推免工作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或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推免公正性的相关人员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 推荐类别和条件 (一)普通类推免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违纪或作弊处分情况,未出现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4.申报者身体健康状况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 5.绩点排名要求: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 30%。 (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1.特殊专长学生的条件 具备普通类推免生推荐条件的同时,学生本科阶段以天津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第一负责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权威科研竞赛全国决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内权威科研竞赛范围为: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相关材料认定时间截止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在相应专业推荐名额内进行推免。 2.特殊学术专长的奖励细则 (1)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最高不超过 2 分。具体奖励分值由各学院制定; (2)国内权威科研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6 分、二等奖的奖励 4 分、三等奖的奖励 3 分。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 具备普通类推免生推荐条件外,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条件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 推荐名额 以教务处下达给我院的推免生计划数为基数,同时考虑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天津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特色化软件学院建设,兼顾学院本年度有毕业生的全部专业,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其中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不占分配名额): 五、 推荐程序及步骤
(一)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工作时间进度安排等,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教务处备案,提前向学生公布。
(二)学院确定本年度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及推免工作人员后,组织上述人员填报《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人员回避关系报备及承诺书》,须进行回避的人员不得参加推免环节相关工作。 (三)向学生宣讲 2025 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政策、选拔条件、选拔流程等,动员学生积极报名。 (四)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递交各类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签署报名推荐免试研究生回避关系报备及承诺书。 (五)材料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小组审核申报者的资格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重点审核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学生与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不可作为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报依据。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认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六 )计算综合成绩 对所有有效报名学生,计算其综合成绩。推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 分,由学习成绩、素质与发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 80%,由推免平均学分绩点对应进行百分制折算;素质与发展成绩占 20%。其中,人工智能学院各专业素质与发展成绩计算具体细则见附件三;智能科学与先进制造实验班素质与发展成绩,前两年素质与发展成绩按照学生当年“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素质能力表现成绩的百分制折算计算,第三年素质与发展成绩计算具体细则见附件四。 (七)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依据综合成绩分专业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 (八)公示 将拟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不少于 3 天。因特殊学术专长推荐学生,其有关说明材料和推荐信一并进行公示。 (九)复议 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推荐免试遴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诉,遴选工作小组进行研究并给出答复。 (十)结果上报 经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拟推荐候选人主要材料上报教务处。其它未尽事宜以《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为准。
人工智能学院
2024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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