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0年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16
因工作需要,天津科技大学委托北方人才招聘派遣制中日合作办学项目负责人1名,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天津科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如下: 1. 性别:不限男女; 2. 岗位性质:专业技术辅助岗; 3. 人数:1; 4. 招聘条件:30岁以下,不限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能进行熟练日语书面交流,能进行日语口语对话。能熟练使用各种现代办公用具与现代办公软件。 有从事一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日本留学经历或日语专业者可酌情放宽招聘年龄条件到35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应聘登记表》(请见附件1)和《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请见附件2),并将文件和个人简历发至:liuchen@tust.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姓名+联系电话”,附件以"姓名+报名表"、“姓名+登记表”和“姓名+简历”格式命名。 (二)报名时间: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6日~2020年8月23日。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3日~2020年8月28日。 用人单位将会根据筛选情况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 (三)资格审查: 1. 报名截止后,将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纸质简历; (3)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4)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务必携带《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2寸彩色照片)一份。 (四)考试和考核 主要采用考试加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60%。 1. 笔试 主要测试岗位必需的理论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岗位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笔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 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面谈、实操等方式。 ★面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一)薪资待遇:按《天津科技大学派遣制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劳务合同签订: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与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应聘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咨询电话:13002279219 天津科技大学 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8月16日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