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0年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16

因工作需要,天津科技大学委托北方人才招聘派遣制中日合作办学项目负责人1名,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天津科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如下:

1. 性别:不限男女;

2. 岗位性质:专业技术辅助岗;

3. 人数:1;

4. 招聘条件:30岁以下,不限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能进行熟练日语书面交流,能进行日语口语对话。能熟练使用各种现代办公用具与现代办公软件。

有从事一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日本留学经历或日语专业者可酌情放宽招聘年龄条件到35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应聘登记表》(请见附件1)《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请见附件2),并将文件和个人简历发至:liuchen@tust.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姓名+联系电话”,附件以"姓名+报名表"、“姓名+登记表”和“姓名+简历”格式命名。

(二)报名时间: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6日~2020年8月23日。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3日~2020年8月28日。

用人单位将会根据筛选情况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

(三)资格审查:

1. 报名截止后,将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纸质简历;

(3)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4)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务必携带《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2寸彩色照片)一份。

(四)考试和考核

主要采用考试加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60%。

1. 笔试

主要测试岗位必需的理论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岗位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笔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

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面谈、实操等方式。

★面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一)薪资待遇:按《天津科技大学派遣制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劳务合同签订: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与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应聘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咨询电话:13002279219

天津科技大学

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8月16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天津科技大学应聘登记表.xls
  • 附件2: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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