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9-25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以及《天津科技大学推荐2020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补充说明及要求》相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遴选人工智能学院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本着遵循规范、公开透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的原则,遵循规范、透明的推荐流程。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原则。引导学生树立尚德尚学、勇于创新的优秀品质。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包含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和研究生导师代表在内的人工智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遴选工作小组将全面负责学院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组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三、推荐类别和条件

(一)普通类推免生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 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或违纪受处分情况,未出现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潜质、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

4. 申报者身体健康状况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

5. 绩点排名要求: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25%。

(二)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

具备普通类推免生推荐条件中第1、2、3、4款条件,且截止2020年8月31日,作为代表队负责人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高水平比赛中获全国决赛第一等级奖项者。(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并经三名本校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作为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推荐。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在相应学院推荐名额内进行推免。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

满足普通类推免生全部推荐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中共党员优先,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与艰苦环境适应能力;

2. 专业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够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3. 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志愿服务经历与奉献精神,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四、推荐名额

以教务处下达给我院的推免生计划数为基数,兼顾学院本年度有毕业生的全部专业,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其中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不占分配名额):

五、推荐程序及步骤

(一)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工作时间进度安排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教务处备案,提前向学生公布。

(二)学院确定本年度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及推免工作人员后,组织上述人员填报《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人员回避关系报备及承诺书》,须进行回避的人员不得参加推免环节相关工作。

(三)向学生宣讲2021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相关政策、选拔条件、选拔流程等,动员学生积极报名。

(四)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提交书面申请,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注明申报类别,并提交各类相关证明材料。撰写个人自述(含入学至今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情况、科研情况及成果、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申报人在自述落款手写签名)。同时签署报名推荐免试研究生回避关系报备及承诺书。

(五)材料审核。学院对申请者全部材料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 )计算综合成绩

对所有有效报名学生,计算其综合成绩。推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习成绩、素质与发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80%,由三年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对应进行百分制折算;素质与发展成绩占20%,考察学生的基础素质和学生发展素质,由三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折算。

(七)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依据综合成绩分专业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八)公示

将报名参加推免的全部申报人的综合成绩及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天。

(九)复议

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推荐免试遴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诉,遴选工作小组进行研究并给出答复。

(十)结果上报

经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拟推荐候选人全部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自述、承诺书、成绩单、佐证材料等)上报教务处。

其它未尽事宜以《天津科技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为准。

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9月25日



相关附件:
  • 附件:人工智能学院2021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