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加强班风学风建设的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4-05-30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学院班风、学风建设,夯实班级基础,鼓励学生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强化“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意识和能力,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严肃课堂纪律,严格考勤制度 1.严格课堂考勤及早自习制度。低年级每周由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排班轮流负责考勤,每天由一名学生干部负责考勤;《人工智能学院考勤记录表》(见附表一)每周上交一次,上交至年级辅导员;迟到、早退达两次者视为一次旷课。低年级要求每周一至周五早7:25~8:00上早自习。 2.进一步完善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期满要按时销假。学生因病假、事假需离校2天(含2天)以上的,应征得家长同意;请假1-3天(含3天),由辅导员核实批准;请假4至7天(含7天),由辅导员核实后报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请假8至14天(含14天),由辅导员核实,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会商审批。学生因同一事由多次请假的,按累计请假天数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准假权限的,视为无效。所有的请假以及销假都需在年级辅导员处备案。 (二)学生因以下原因请假或补假的,不得准假: (1)寒暑假或节假日返校,因未能购买车票、机票等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居住地交通特别不方便或遭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 (2)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外出游玩或出国; (3)因经商、兼职或提供有偿服务; (4)其他无正当理由。 具体参见《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3.对于无故旷课的学生,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分: (1)缺勤三至七天,或学期累计旷课21-50学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缺勤八至十四天,或学期累计旷课51-90学时,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缺勤十五天以上,或学期累计旷课91学时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开展“朋辈帮扶”,形成互助氛围 1.充分发挥班干部的力量,加强学风建设,重点是抓学习纪律,学生干部除了要加强自我管理,还要履行学生干部的管理督促职责。能够在学校要求和学生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班级发展,班风、学风建设的方案,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协助老师将课堂学习与主动学习相互结合,发挥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互融合的最大作用。同时组织多种良好活动。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带动更多同学投身到丰富多彩的生活、学习中,夯实专业基础,锻炼各种能力,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2.在班级内成立帮扶小组,每个小组对收到学业预警、留级生、不及格科目较多和单科低分的同学,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3.充分利用好“学长关怀计划”的榜样示范作用,促使学生发挥其自主性,以优秀学长学姐为榜样,不断奋进。 三、以活动为载体,创建良好班风学风 1.所有新生班级(团支部)须在大一第一学期结合学校精神价值文化体系、学院学科专业特点、本班学生实际情况等设计制定本班班旗、班歌、班徽、班规、班训等,形成积极健康的班级文化并在日常学习、生活和活动中加以贯彻和强化,贯穿大学生涯始终,内化成为班级全体成员共同的思想认识和自觉行动。 2.自大二学年以后,每学年第一学期将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学院将择优推荐至学校参与评审,获奖集体将获得1000元活动经费,许学校颁布表彰决定予以表彰。 四、附则 1、本办法于2018年5月15日由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制定; 2、2019年8月,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更名人工智能学院后,沿用该办法,并于2020年1月10日由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修订。
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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