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4-05-30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人工智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特制订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流程。 一、学院召开工作布置会 资助负责老师根据本年度学校困难生认定相关要求,参照《人工智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及时向学院副书记汇报我院困难生认定流程和注意事项。同时,召开认定工作布置会,对认定工作进行整体安排。由资助负责老师传达学校困难生认定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对《人工智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和通知进行学习,详细解读困难生认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两课堂”业务培训,并制定学院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工作方案。 二、成立学院认定工作机构 1.成立学院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事务副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代表和教师代表为组员,全面负责学院困难生认定的部署、监督、审定工作。 2.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代表、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为组员组成,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以及量化分值的核算、困难生分档等工作。 3.成立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年级或专业民主评议等工作。成员应包含辅导员代表、班导师(或全员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学生代表由各班推选产生,应有广泛代表性,年级或专业认定小组比例应超过年级或专业人数的 10%。 4.成立班级认定小组,负责本班困难生认定工作,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 50%。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班导师(或全员导师)参与班级认定工作。 注意事项: 以上各认定工作组名单均经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同意并在认定前公示,及时做好相关培训。 三、学院认定流程 1.学院全面开展宣讲工作。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提交申请阶段。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承诺申请内容准确属实并在学工系统中提交困难生认定申请。 3.全面摸排阶段。各年级辅导员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学生情况。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却未申请认定的学生要充分掌握情况,确保应助尽助,没有遗漏。 4.班级认定。学生本人严肃承诺,就认定材料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个人消费情况、勤俭节约等各方面表现如实做出自我评价。班级认定小组依据其在校日常情况进行赋分,最高 100 分,按 30%计入最后认定结果。 5.年级(或专业)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保护学生隐私相结合。年级(或专业)认定小组根据学生个人自评、班级评定情况对申请认定学生进行赋分,最高 100 分,按 40%计入最后认定结果。 6.学院认定。学院认定工作组结合学生日常消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其在校表现情况、学生谈心谈话等情况,对申请认定学生进行认定,最高 100 分,按 30%计入最后认定结果。 7.学院认定工作组根据班级认定、年级(或专业)认定、学院认定情况进行核算,得出学生的量化分值,根据量化分值对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初步分档。分档时按照国家政策,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作为重点认定对象,按照最高等级依次进行认定,确保其全面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8.学院分档,建议按照 A 档不超过 20%,B 档不超过 30%,C 档不超过 30%,D 档不超过 20%比例进行初步分档。 9.学院认定工作组确定学院认定名单,并提交学院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10.学院困难生认定总数参照去年人数和比例进行。 注意事项: 1.学院认定工作组要根据情况对班级认定、年级(或专业)认定给予具体指导。对于认定名额分配,不能搞简单的划比例、“一刀切”,要统筹考虑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对各班级、年级(或专业)之间可能出现的差异做出预判。 2.学院三级认定环节要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与保护学生隐私相结合。认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对学生隐私采取保护措施,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3.学院认定要通过数据分析、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受助、不困难却受助的学生,及时纠正认定工作存在的偏差。 四、学院公示及上报 1.学院分档名单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公示时间和地点、学院资助办公电话。 2.公示期间,对学生反应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关注舆情。 3.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认定工作组须将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档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线上线下同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1.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要包含公示时间和地点、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学院认定工作组、学校资助管理机构办公电话和工作邮箱。 2.公示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五、认定工作说明会 1.认定工作结束后,学院召开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说明会,对班级民主评议、年级(或专业)民主评议、认定程序、公示情况、学院审核等工作向学生进行说明。 2.根据最终认定结果,公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分档情况,并对认定工作进行总结。 六、说明事项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作为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国家政策,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2.明确工作流程,严格依据困难学生学院认定流程开展工作。 3.确保资助工作“四公开”:所有资助项目要公开,所有申请条件要公开,所有评审过程要公开,所有资助结果要公开。 4.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在做好经济资助的同时加强育人导向。 5.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6.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料整理和存档工作。 七、附则 本办法于 2020年4月29日经人工智能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4月29日 相关附件: |